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將價款和折扣額在同壹張發票上分別註明的,以折扣後的價款為銷售額,未在同壹張發票上分別註明的,以價款為銷售額,不得扣減折扣額。
納稅是指稅收中的納稅人的執行過程,就是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按照壹定的比率,把集體或個人收入的壹部分繳納給國家。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壹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壹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在實際當中,商品新增價值或附加值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是很難準確計算的。因此,中國也采用國際上的普遍采用的稅款抵扣的辦法。即根據銷售商品或勞務的銷售額,按規定的稅率計算出銷售稅額,然後扣除取得該商品或勞務時所支付的增值稅款,也就是進項稅額,其差額就是增值部分應交的稅額,這種計算方法體現了按增值因素計稅的原則。
增值稅征收通常包括生產、流通或消費過程中的各個環節,是基於增值額或價差為計稅依據的中性稅種,理論上包括農業各個產業領域,種植業、林業和畜牧業、采礦業、制造業、建築業、交通和商業服務業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購、生產制造、批發、零售與消費各個環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四十條 稅務機關應當根據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則,積極推廣使用支票、銀行卡、電子結算方式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