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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向哪個稅務機關申請年度匯算清繳?

納稅人向哪個稅務機關申請年度匯算清繳?

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則,公告第九條明確了接受年度匯算清繳申報的稅務機關。需要註意的是,這裏的稅務機關是指接受納稅人提交的年度匯算清繳申報並負責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相關事宜的稅務機關,與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的“物理場所”並不相同。納稅人可以通過網絡辦理申報,不受物理空間限制,實行全國通用。當然,納稅人也可以在網上辦理不方便的情況下,到公告第九條規定的稅務機關辦理。此時,公告第九條規定的稅務機關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的“物理地點”。

負責受理納稅人年度匯算清繳申報的稅務機關主要分為兩種情況:

壹是納稅人自行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或者受托人代納稅人辦理。

1.有從業單位的,應當向從業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如果有兩個以上的員工,選擇向其中壹個申報。按照累計預扣法為納稅人預繳勞務報酬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單位,視為納稅人的用人單位,這部分納稅人應當向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例:納稅人李先生2020年上半年在北京市海澱區某公司工作,2020年下半年在深圳市寶安區某單位做保險業務員。單位按照累計預扣法從為他墊付的勞動報酬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上述兩家單位均視為李先生的用工單位,可選擇在北京市海澱區稅務局和深圳市寶安區稅務局之間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2.沒有用人單位的,應當向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人已在中國境內申領居住證的,居住證上公布的居住地址為經常居住地;不辦理居住證的,以目前實際居住地址為經常居住地。與2019年度匯算清繳相比,2020年度匯算清繳中增加了主要收入來源主管稅務機關為受理申報機關,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取得的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特許權使用費三項所得累計收入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例:納稅人張先生戶籍所在地為濟南市槐蔭區,經常居住地為天津市和平區,無就業單位。2020年,我分別從北京海澱區某單位和上海浦東新區某單位拿到了65438+萬元和5萬元。全年無其他綜合收入,所以主要收入來源的主管稅務機關是北京市海澱區稅務局。張燦先生選擇濟南市槐蔭區稅務局、天津市和平區稅務局或北京市海澱區稅務局進行年度匯算清繳。

二是用人單位在年度匯算清繳期間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的,應當向本單位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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