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業經營兩年以上,且能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報告銀行賬號、及時辦理年檢和換證;
2、征期申報友凳率達100%,準確率達95%以上,應納稅入庫率100%,且能按稅務機關規定,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報表及稅務機關要求的其它有關資料;
3、連續兩年無偷稅,抗稅記錄;
4、連續兩年無發票違規記錄。納稅信用級別是指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情況,就納稅人在壹定周期內的納稅信用所評定的級別。
對納稅信用評價為A級的納稅人,稅務機關予以下列激勵措施:
1、主動向社會公告年度A級納稅人名單;
2、壹般納稅人可單次領取3個月的增值稅發票用量,需要調整增值稅發票用量時即時辦理;
3、普通發票按需領用;
4、連續3年被評為A級信用級別(簡稱3連A)的納稅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還可以由稅務機關提供綠色通道或專門人員幫助辦理涉稅事項;
5、稅務機關與相關部門實施的聯合激勵措施,以及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采取的其他激勵措好數旅施。
綜上所述,納稅信用評價采取年度評價指標得分和直接判級方式。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目的在於規範納稅信用管理,促進納稅人誠信自律,提高稅法遵從度,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法律依據:
《納稅信用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納稅信用級別設A、B、C、D四級。A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90分以上的;B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不滿90分的;C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40分以上不滿70分的;D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不滿40分或者直接判級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