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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信用評級每年什麽時候

納稅信用評級每年4月確定上壹年度的評價結果。

1、稅務機關依據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對納稅人進行年度納稅信用評級;

2、納稅信用評級結果每年4月由稅務機關確定,並向納稅人提供查詢服務;

3、納稅人如對評級結果有異議,可書面申請復評;

4、稅務機關應按規定進行復核,並確定最終評級結果。

納稅信用的影響因素:

1、納稅申報的及時性和準確性;納稅人是否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情況,這是評價納稅信用的重要依據。如果申報不及時或者存在虛假申報,將對納稅信用評級產生負面影響。

2、稅款繳納的完整性和及時性;納稅人是否能夠按時足額繳納稅款,直接關系到其納稅信用評級。逾期繳稅或者欠繳稅款,會降低納稅信用等級。

3、稅務檢查的合規性;稅務機關在進行稅務檢查時,會評估納稅人的稅務合規情況。如果在檢查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將嚴重影響納稅信用評級。

4、稅收違法行為的記錄;納稅人的稅收違法行為記錄是評定納稅信用的重要參考。歷史上的稅收違法行為,特別是重大違法行為,會對納稅信用評級產生長期影響。

5、配合稅務管理的態度;納稅人在稅務管理過程中的配合程度,如積極配合稅務機關的調查、提供真實準確的財務資料等,也是評價納稅信用的重要方面。積極配合會提升納稅信用評級,反之則會降低。

6、享受稅收優惠的合規性;納稅人在享受稅收優惠時,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也會影響其納稅信用評級。合規享受稅收優惠可以正面影響評級,非法享受則會受到負面評價。

綜上所述,稅務機關每年4月根據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進行年度納稅信用評級,並確定評價結果,同時提供查詢服務;若納稅人對評級結果有異議,可申請復評,稅務機關將依規復核並確定最終評級。

法律依據:

《納稅信用等級修復管理辦法》

第六條

納稅人可以申請信用等級修復。信用等級修復包括提示教育、特別提示教育、積極支持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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