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信用的評價指標
企業納稅信用起評分100分(非經常性指標缺失的從90分開始算),最終得分根據企業具體扣除指標確定,評價等級根據得分和直接評分指標確定。
A級:年度評價指標得分在90分以上,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認定為A類:
(1)實際生產經營期不足3年;
(2)上壹評估年度納稅信用評價評估結果為D級;
(3)因異常原因,在壹個評估年度內連續3個月或累計6個月零報或負報增值稅或營業稅;
(4)未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按照合法有效的憑證記帳,向稅務機關提供準確的稅務信息的。
B級: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90分以下。
M級:評價年度內新建企業或無生產經營收入,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
C級:年度評價指標得分40分以上70分以下。
D級:年度評價指標得分低於40分或存在直接D級指標。
逾期未申報、丟失發票、欠繳稅款及關聯D級納稅人等行為都可能影響到納稅信用評級。
如果納稅信用被扣分怎麽處理?
發生扣分後,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以通過納稅信用修復,依規定調整納稅信用級別。納稅人對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書面向評估稅務機關申請重新評估。進行評估的稅務機關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三章的規定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