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稅申報主表表上(至某某年12月31日,即每年的壹月份申報)看全年繳納增值稅數,主表的24欄“應納稅額合計”;
從損益表上看兩個數:a.“營業稅金及附加”全年累計數,按照現行會計制度即全年繳納的增值稅附加稅費以及印花稅、房產、土地稅、車船稅等,b.表末第二行“減:所得稅”(本年累計數)即全年繳納的所得稅數
這三塊加起來即是公司年度納稅總額。
如果看賬本:往來明細賬上“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貸方累計數,即全年應納增值稅數,借方累計數即是全年增值稅實繳數;同樣道理,應交稅費-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附加、地方水利基金、印花稅、車船稅、房產稅、土地稅、等,貸方累計數即是全年累計應繳數,借方累計數即是全年實際繳納數;應交稅費-所得稅(或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貸方累計數即是全年應繳數,借方累計數即是全年實繳數,然後,各稅相加即可得出全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
第六條 凡從事生產、經營,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開業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其他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稅務機關規定不需辦理稅務登記者外,應當在按照稅收法規的規定成為法定納稅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第八條 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應提出申請登記報告和有關批準文件,同時提供有關證件。主管稅務機關對前款報告、文件、證件審核後,予以登記,發給稅務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只限納稅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稅務登記的內容包括:納稅人名稱、地址、所有制形式、隸屬關系、經營方式、經營範圍以及其它有關事項。
衍生問題:
納稅總額怎麽算?
累計納稅總額是指增值稅17%+銷售稅金及附加12%+所得稅25%的總計數據.年報公示中的"納稅總額"是指實際向稅務機關繳納的各稅金,包括: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城建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企業和個人所得稅、印花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