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提高醫保最低繳費年限
近日,山東、廣東等省份出臺了新的醫保政策,將在未來幾年內將醫保最低繳費年限提高到男職工30年,女職工25年。參保人員必須達到上述繳費年限,才能享受醫保退休待遇。
6月20日,廣東省醫保局發布《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局廣東省稅務局關於印發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規定逐步統壹職工醫保繳費年限,至2030年6月65438+10月0日,全省累計繳費年限男職工30年,女職工25年。本暫行辦法自1年7月起執行。
去年6月5438+2月65438+5月,山東省醫保局、山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制定了《關於進壹步規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和待遇支付的通知》,規範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擬參保職工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累計最低繳費年限按《關於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實施意見》(魯醫保發[2021]43號)執行,男職工30年,女職工25年,未達到規定年限的統籌地區2025年底前到位。通知於2022年4月1日前執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壹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最低繳費年限制度是保證用人單位和參保職工履行繳費義務的基本規定。凡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參保職工,退休後不再為職工繳納醫療保險費,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
目前全國各地醫保沒有統壹的繳費年限。例如,浙江省規定,累計繳納20年醫保的職工,退休後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不再繳費。在北京市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滿25年和20年的男女,均可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無需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部分省份不同統籌地區對最低繳費年限制度也有不同規定。
“男職工30年,女職工25年”的最低繳費年限比目前很多地方實行的繳費年限都要長,當地也制定了相應的過渡政策。
煙臺市醫保局在相關政策說明中稱,男職工最低繳費年限為30年,女職工最低繳費年限為25年。與本市現行標準相比,男女職工最低繳費年限均增加了5年。煙臺市本著平穩過渡的原則,確定2026年1後退休的人員,需要男職工醫保最低繳費年限30年,女職工最低繳費年限25年,才能按規定享受。
據第壹財經報道,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廖藏義表示,提高最低繳費年限主要影響兩類人群。壹是過去即將達到或已經達到最低繳費年限,即將享受退休醫療保險待遇的人員,繼續按新政策繳費;二是收入低、收入不穩定的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保後盡量繳納最低繳費年限,增加年限後會增加負擔。對於大部分年輕人和收入較高的人來說,增加繳費年限影響不大。
是因為醫保基金缺錢嗎?
很多網友關註,之所以提高醫保最低繳費年限,是因為醫保基金缺錢嗎?在專家看來,這種理解是片面的。
據中新。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王鎮表示,醫療保險最低支付期限的增加歸因於醫療保險基金缺錢。事實上,並非如此。即使國家醫保基金不收壹分錢,也要兩年。雖然有壹些結構性問題,但總量並不缺乏。
廖藏義告訴記者,長期來看,增加醫保的繳費年限有利於增加醫保基金的可持續性,但目前來看,並不是因為醫保“沒錢”才增加繳費年限。從全國來看,目前醫保基金是比較充裕的。根據中國社科院的相關研究,2020年,我國職工可繳納醫保的月數將高達23.7個月。很多省份出臺提高醫保最低繳費年限,主要是落實醫保待遇清單要求,逐步實現待遇標準省內壹體化。
國家醫保局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末,全國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基金當期結余4684.48億元,累計結余3615630億元。累計超過3.6萬億的余額,總體來說還是比較充裕的。
提高最低繳費年限有什麽影響?
據報道,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執行研究員張應華認為,隨著省內最低繳費年限的統壹,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步伐將加快,同時將解決參保人地區間繳費負擔的差異,有利於制度公平。
在她看來,這也會導致“實際最低繳費年限”的增加,增加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收入。有些人可能會延長付款期限。比如增加實際繳費年限,越接近退休年齡越有可能延長繳費。更多的靈活就業人員可能會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最低繳費年限不夠怎麽辦?
醫療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男性為30年,女性為25年。有人認為很難達到這個時期。到了退休年齡怎麽辦?我必須壹直付錢嗎?
從各地政策來看,允許在繳費不足最低年齡時進行壹次性繳費。其中,廣東明確可選擇按月或壹次性繳費至規定年限。選擇壹次性繳費的人員,以辦理退休待遇後壹次性繳費享受全口徑城鎮單位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照用人單位為享受退休待遇的職工制定的醫療保險費率繳納至規定的繳費年限。壹次性繳費人員,繳費達到規定年限後,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待遇。
對於退休時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人員,山東確定了兩種解決辦法:壹是按規定壹次性繳費後,可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二是可以繼續正常按月繳費到最低繳費年限,期間可以按在職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王鎮說,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很難做到男性繳費30年,女性繳費25年。這是我國職工醫保制度中退休人員不繳費的“半積累制”特征帶來的弊端。從完善我國醫療保障制度、提高制度公平性和運行效率的角度來看,退休人員不繳費的“半積累制”政策終將被取消。
王鎮解釋說,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從國際發展經驗來看,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是兩種完全不同的保險。醫保是互助的,制度安排應該是現收現付。退休人員不繳費會導致“半積累制”,影響運行的效率和公平。尤其是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由於流動性強、跳槽頻率高,在“半積累制”下權益更難維護。從這個角度來說,取消退休人員不繳費也是必然趨勢。只要在城鎮就業,無論在哪裏,從事什麽職業,都可以參保,隨時享受待遇。其次,從制度公平的角度來看,城鄉居民醫保沒有不繳費的退休。從實現制度公平統壹的角度出發,取消退休人員不繳費,改革不合理的“半積累制”,也是必然要求。
王鎮認為,統壹全國各地不同的最低繳費年限,是解決“半積累制”的第壹步。最終還是要回歸到現收現付制,回歸到所有參保人公平繳費的軌道上來。這樣可以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難以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