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異地購買的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符合兩地原則(即所購住房必須在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戶口所在地或所購住房為配偶或直系親屬繳存公積金所在地)。
2、且符合購買自住住房條件的,可在購房壹年內提取壹次公積金(起始時間以有效證明材料載明的時間為準),提取金額為100元,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合計金額不超過實際購房款(不含貸款金額)。
需提交的相關證書和提取證明材料:
1、《南昌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壹式兩份(單位公章);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原件;
4.根據購房類型,提供以下購房證明材料:
壹、購買商品房(含經濟適用住房):
(1)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以備案時間為準);
(2)不低於總貨款20%的付款發票或專用稅務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3)有* * *產權人的,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直系親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b買二手房:
(1)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成交清單原件及復印件;
(2)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以發證時間為準);
(4)有* * *產權人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直系親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購買公有住房:
(1)房改審批表原件及復印件;
(2)公有住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購物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以規定時間開始)。
d .購買拆遷安置房:
(1)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2)繳費憑證或安置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規定時間開始)。
e農業戶口有償職工在原居住地購買農房:
(1)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協議原件及復印件(以約定時間開始)。
5.在外地購買自住住房提取公積金的,還須提供購房所在地職工、配偶或直系親屬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購房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原件。
6.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註意事項:
1.本指引所稱同時申請,是指涉及同壹項目目的(如購買同壹套住房、償還同壹筆住房貸款等)的相關提取申請人。)不能單獨申請。
2.配偶或直系親屬同時申請提取的,還應提交提取申請書壹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同時,職工以配偶身份申請的,還應提供結婚證,以直系親屬身份申請的,還應提供戶口簿或直系親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除委托支取協議另有約定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支取金額原則上通過轉賬至本人聯名卡賬戶的方式支付給職工本人。
3.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自行辦理。不能自行辦理的,可以委托配偶或者直系親屬或者本單位職工代為辦理。代理機構上門取件時,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與委托人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配偶代理的提供結婚證,直系親屬代理的提供戶口本或直系親屬證明)。
4.由“臨時戶”或“托管戶”管理的員工可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5.相關政策和業務辦理指引可通過網站查詢,提取申請也可從網站下載或到管理中心領取。
辦理流程:個人申請-單位審核-管理中心審批-委托銀行付款。
辦理時限:當天材料真實完整;如有疑問,應在三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提取的審批意見。收費標準:此事不收費。
業務受理時間:
1,周壹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 30-16: 30。
2.每年6月30日結息,2月30日年終結算,65438+31不對外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