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於購買單套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的個人,並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少有住房的,契稅減按1%征收。個人購買南昌住房,與上述規定不符合的,不應當享受上述優惠政策,應按法定稅率征收契稅。法定稅率為3%。
3、假如符合上述條件的南昌首套房購房者,但是沒有享受契稅優惠的人,已經按照法定稅率3%繳納了契稅,並且已經取得了由稅務機關出具的稅收完稅證明,可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多繳納的契稅。申請時需要提供相關資料。
滿足什麽條件可以退稅
1、現如今不同地區都有不同的買房退稅政策,壹般來說需要滿足:個人出售及新購住房的時間均發生在1999年12月2日以後,且出售及購買房屋的時間的相隔不可以超過12個月,才能具備退稅的資格。
2、如果納稅人購買的是商品房,需提供新購住房的和商品房買賣合同(必須使用由市國土房管局、市工商局監制的合同,並得到市房地產交易所蓋章確認)或房產證復印件,才可以辦理退稅事宜。如果購買的是二手房,需提供房產證或有效產權證明和契稅完稅證復印件;如果是雙方交換房屋的,還需提供“市房地產價格審核書”。
3、如果購買的住房屬於夫妻***有的,需提供能證明其夫妻關系的戶口簿或結婚證復印件,才能進行退稅等事項。
4、不同地區對於買房退稅的條件也有所區別。以廣州為例:
(1)個人出售的住房的時間,以個人的所得稅的完稅證上代扣稅款的時間為準;個人購買的住房的時間,以商品房的買賣合同或房產的產權轉讓證明中房產交易所登記確認時間為準。
(2)個人出售及新購住房均坐落在地區範圍(含原兩區、兩市)內;
(3)個人出售住房在市國土房管局辦理房產交易過戶,並由市調房總站按住房轉讓收入全額依1.3%代征了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