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行政服務中心1;
2.南京市公安局棲霞分局行政服務中心;
3.南京市公安局建鄴分局服務中心;
4.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開發區派出所。
在南京應該去哪裏換身份證?
戶籍所在地派出所
申領和發放證件的基本程序如下:公民自年滿16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應當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申領手續,提交戶口簿和本人照片,填寫申領居民身份證登記表,繳納證件費用。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願申領居民身份證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領居民身份證。
壹、辦理身份證的流程如下:
1.居民應當自年滿16周歲之日起3個月內,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壹般為派出所)辦理申請手續。16周歲以下居民自願申領居民身份證的,由監護人代為申請。
2.辦理申領手續,應當提交戶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3.交證書費。
二。辦理身份證需要的材料有:
1.申請人持戶口簿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
2.工作人員核實後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區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帶到戶籍部門辦理身份證,需要咨詢當地戶籍部門)。
3.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領導登記表》。
4.核對數據,錄入公民指紋信息。
三。南京身份證換領受理條件
1,居民身份證到期;
2.公民姓名的變更;
3.證件破損嚴重,無法辨認;
4.公民因登記事項發生變化需要換證的。
四、南京市居民身份證補領的辦理時間和費用。
辦理時限:60天內
手續費:每證2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2011修正案)第十二條公民申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