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投資項目管理的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基本建設投資項目的核準和備案;市經信委負責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核準和備案。需轉報國家、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的技術改造項目由市經信委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上報。
(二)為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涉及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由市經信委牽頭組織有關部門綜合協調,市國土、環保、規劃、科技、財政、稅務、交通等相關部門予以協助。
(三)資源節約、節能、循環經濟管理的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全市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社會資源節約利用、促進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計劃和政策措施。市經信委負責全社會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社會節能及工業、通信業領域的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促進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計劃和政策措施。
(四)綜合交通運輸規劃和運行方面的職責分工。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會同市經信委、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編制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市經信委負責做好重點物資運輸的組織、協調與調度。市交通運輸局會同市有關部門編制和實施運輸體系計劃,並搞好與相關規劃的協調銜接。
(五)建立投資項目審批綠色通道的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項目推進責任,市投資促進、經信、規劃、國土、環保、財政、工商、質監、稅務、公安等部門承擔促進項目落地相關責任。
(六)有關民營企業與中小企業優惠服務政策由市經信委牽頭、市投資促進委員會和有關部門協助制定。
(七)為便於中小企業國內外合作交流,市經信委對外可使用“南京市中小企業局”名稱。
(八)所屬事業單位有關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