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五)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任命、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七)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八)公司住所證明;
(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註冊流程
第壹步:準備5個以上的公司名稱,待工商局核實。
第二步:去刻制廠刻制壹套印章,包括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時在銀行開立驗資賬戶,存入投資款。
第三步:整理資料,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第四步:整理資料,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公司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第五步:整理資料,到國稅局登記處辦理國稅證。
第六步:整理資料,到地稅所辦理地稅。
第七步:在驗資賬戶開戶銀行或其他銀行設立公司基本存款賬戶。
第八步:公司會計整理資料,去國稅局辦理公司備案和稅務申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準。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過批準的,或者公司的經營範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登記前必須經過批準的事項的,應當在報送審批前進行公司名稱預先核準,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公司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