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政府駐地南孟,歷史上是全縣八大自然鎮之壹。明代建立南孟社,清代建立南孟營。中華民國屬於五個區。1949後成立南孟鄉、南孟人民公社。1984改為建制鎮。南孟鎮以古名聞名,有著光榮的革命鬥爭歷史。鎮南有元代著名的景公王善墓、平章公鐘王慶端墓和封公碑(後遷至正定城)。《槁城地方地理》載:“南孟鎮古廟會盛大,香火無窮,禱文不斷”(今無古跡)。以前鎮北的磁河蜿蜒東流,流水常年不幹涸。來自北方和南方的船只不斷來來往往,許多外國商人留在鎮上。布店、錢莊、旅館、當鋪都相當繁榮。南蒙棉布因質地細膩,經久耐用,被譽為“蒙布”,遠銷山西、內蒙古等地。抗日戰爭時期,抗日根據地冀中七師軍政領導人就駐紮在這個鎮上。抗戰勝利後,鄭丘縣黨政機關曾在此居住兩年。
南孟鎮工業起步較早,有鑄造廠、化工廠、面粉廠、棉油廠、磷肥廠、保溫材料廠等。生產的民用爐窯和下水管道以質優價廉聞名省內外。1985年,鎮上新建寬16米的商業街,商業網點100多個,標準郵電支局1個,客貨汽車發往縣城和石家莊。集市很繁榮。除了布衣、針織百貨、專門的菜市場,市場上還有上千頭豬、羊,每天的營業額都在20萬元以上。有重視教與學的好傳統。1949之前,縣第二高級小學就設在這個鎮上,後來建立了重點中學。到1985,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