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經營性用地(含工礦倉儲用地)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期簽約的,競買人可申請延期簽約,保留競得資格。最遲可在我市疫情防控壹級響應措施解除後10個工作日內簽約,掛牌文件中原約定的土地交付、開工、竣工及出讓金繳納時間相應順延。
在土地出讓金繳納時間方面,《通知》顯示,經營性用地(含工礦倉儲用地)受疫情影響,無法按原定掛牌時間繳納出讓金(保證金除外)的,最遲可在我市疫情防控壹級響應措施解除後10個工作日內繳納,土地交付時間相應順延,不計利息,也不收取違約金。
經營性用地(含工礦倉儲用地)因疫情原因未能開工、復工、竣工交付的,競買人可申請延期並簽訂補充協議。延長時間為南通疫情防控壹級響應持續時間。
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也有所放松。通知稱,對於2017 1至本文件下發之日期間出讓土地,且在南通市疫情防控壹級響應措施終止前三個月取得施工許可的商品房建築,預售資金監管部門可根據企業申請,向正常實施資金監管措施的企業提前撥付重點監管資金。具體來說,竣工驗收前累計分配金額不得超過80。不動產初始登記完成前,累計配置金額不得超過95%;實現零投訴的高質量發展企業可分別放寬至95%和100%。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撥付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
同時,放寬商品房預售許可要求。對10月2017日至1日間出讓土地,且在我市疫情防控壹級響應措施終止前三個月取得施工許可的商品住房建築,暫不執行開發企業申請銷售規模不得低於3萬平方米的原有面積規定,申請預售銷售的時間節點可適當提前,具體由市住建部門審批。
以下為全文:
關於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確保城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幹措施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各有關單位:
經研究,現將《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確保城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措施》印發給妳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南通市發改委南通市資源和規劃局
2020年2月26日
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確保城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措施
為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以下簡稱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市委市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積極應對疫情發展變化,確保城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根據《南通市人民政府關於全力應對疫情支持企業發展的十二條政策意見》(通發〔2020〕5號)有關精神,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第壹,適時調整合同簽訂時間。經營性用地(含工礦倉儲用地)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期簽約的,競買人可申請延期簽約,並保留競得資格。最遲可在我市疫情防控壹級響應措施解除後10個工作日內簽訂。上市文件約定的原土地交付時間、開工竣工時間、出讓金繳納時間相應順延。(責任單位:市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市行政審批局)
第二,推遲土地出讓金繳納時間。受疫情影響的經營性用地(含工礦倉儲用地)可不按原掛牌時間繳納(保證金除外),最遲可在我市疫情防控壹級響應措施解除後10個工作日內繳納,土地交付時間相應順延,不計息,不收取違約金。(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
第三,推遲項目完工時間。經營性用地(含工礦倉儲用地)因疫情原因未能開工、復工、竣工交付的,競買人可申請延期並簽訂補充協議。延長時間為我市疫情防控壹級響應持續時間。(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第四,推遲商品房配套費征收節點。自本文件發布之日起,城市商品房項目(含保障性住房)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繳納節點推遲至自來水接駁環節。(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自來水公司)
五、放寬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對本文件下發時2017年6月至201年6月期間出讓土地,且在我市疫情防控壹級響應措施終止前三個月取得施工許可的商品住房建築,預售資金監管部門可根據企業申請,提前向正常執行資金監管措施的企業撥付重點監管資金,具體為:竣工驗收前,累計撥付金額不超過85%;不動產初始登記完成前,累計配置金額不得超過95%;實現零投訴的高質量發展企業可分別放寬至95%和100%。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撥付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六、放寬商品房預售許可要求。對10月2017日至1日間出讓土地,且在我市疫情防控壹級響應措施終止前三個月取得施工許可的商品住房建築,暫不執行開發企業申請銷售規模不得低於3萬平方米的原有面積規定,申請預售銷售的時間節點可適當提前,具體由市住建部門審批。(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七、確保公積金的有序投放。進壹步擴大公積金貸款規模,縮短貸款發放周期,確保個人住房貸款有序投放。(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八、減輕稅收負擔。對因疫情難以辦理納稅申報的房地產企業,經企業申請,可以依法申請延期申報。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納稅的企業,企業可依法申請延期納稅,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納稅人因疫情遭受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影響,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困難減免。(責任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南通市稅務局)
九、優化行政審批流程。疫情防控期間,各級政府和部門要主動服務前方,簡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全面實行“無會”審批,項目備案要“即報即批”。住建部門要加強對工地開工復工的引導,主動提供現場服務,支持房地產項目盡快復工。不動產登記部門要積極推行網上辦公,加快房地產企業初始登記程序。[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資源和規劃局、各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各縣(市)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