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壹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其中,針對90平方米以下以及90~144平方米的中小戶型征收的契稅沒有變化,而144平方米以上的大戶型由原來的3%降為現在的1.5%。新政以90平方米為界劃分契稅征收門檻,簡化了原有的征稅標準。這特別對於首套購買144平方米以上大戶型的人群提供了實質性的稅費減免。
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而此前,不管是普通住房還是非普通住房均按照3%的稅率征收,如購買的二套住房107平方米,稅率由3%降到了2%。
擴展資料:
第十五條 根據條例第六條的規定,下列項目減征、免征契稅:?
(壹)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後,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是否減征或者免征契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二)納稅人承受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土地使用權,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的,免征契稅。?
(三)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以及我國締結或參加的雙邊和多邊條約或協定的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聯合國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外交人員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經外交部確認,可以免征契稅。?
南通市人民政府-通州實施房地產交易稅新政
南通市財政局-中華人民***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