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普法規劃。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法治宣傳教育條例》第七條規定: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普法規劃,將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和政府公***服務體系,並組織實施。
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法治宣傳教育經費列入本級政府預算,專款專用,並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動態調整。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規定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入社會力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相關工作。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應當統籌安排必要的經費,保證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正常開展。鼓勵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依法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進行公益性投入。
制定普法規劃的意義:
普法作為壹種基本的政治教育,在近幾十年的發展中,已經成為社會的壹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普法的意義及作用是促進公民遵守法律,維護社會公***利益。
壹方面,普法的意義在於推動公民遵守法律,營造良好的社會風氣。普法通過加強國民的法律意識,讓公民不僅要遵守法律,更要具有正確的法律觀念。普法還可以通過社會教育、法律宣傳等方式,讓大眾更加全面、深刻地了解法律,從而促進公民遵守法律,***同維護社會的良好秩序。
另壹方面,普法的作用在於維護社會公***利益。普法可以通過引導國民遵守法律,保護社會公***利益,凈化社會環境,建設和諧社會。通過宣傳法律,人們可以充分了解法律,讓社會中的人們明白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從而維護社會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