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稅制改革與法治。黨的十七大提出,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的靈魂和落腳點,這就要求有壹個健全的稅收法律體系: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在法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運作並接受行政司法機關和社會的監督,納稅人能夠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稅法面前人人平等。因此,稅制改革必須堅持法治原則,納稅人和稅務行政機關必須守法,法律之外沒有稅收。推進稅收法律體系建設,積極參與稅制改革和稅收立法研究,完善稅收法律體系。
(三)逐步推進主體稅和地方稅制度改革。繼續推進增值稅轉型,爭取盡快在全國範圍內實現生產型增值稅向消費型增值稅的轉變。在轉型的同時,推進增值稅“擴容”,即將有條件實行增值稅的營業稅稅目納入增值稅征收範圍。穩步推進營業稅改革,適當調整部分營業稅稅目稅率和計稅依據,消除重復征稅問題。全面落實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完善各項配套措施和辦法。推進房地產稅制改革,全面總結開展房地產模擬納稅評估試點工作的經驗,繼續研究完善房產稅改革方案及其配套措施。以房產稅為契機,研究構建持續穩定增長的地方稅體系,以統壹中央和地方的財權和事權,進壹步完善分稅制,更好地配合和推進公共財政體系建設,為社會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務。
(4)強化稅收調控功能,構建有利於科學發展的稅收體系。壹是建立和完善有利於促進自主創新、促進產業結構優化的稅收制度。壹方面,完善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發展、促進自主知識產權研發的稅收政策;另壹方面,加大對高新技術產業、涉農產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產業的稅收支持力度,建立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鼓勵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促進公共文化事業發展的稅收政策。第二,建立促進收入公平分配的稅收制度。繼續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研究推動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同時繼續完善消費稅制度,加大對高消費行為的稅收調節力度;針對收入存量,需要完善房產稅制度,加大對個人存量財富的調節。通過加強對“第三次分配”的稅收引導,積極鼓勵慈善捐贈發展,促進收入公平分配。第三,建立促進資源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稅收制度。在所得稅和流轉稅改革中,進壹步突出對環境保護、能源節約和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政策導向,形成全方位、多環節的稅收體系,促進資源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第四,建立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稅收制度。在繼續完善促進西部大開發、中部崛起和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的稅收政策,繼續深入推進區域優惠政策向產業優惠政策轉移的同時,還要針對不同主體功能區完善相應的區域稅收政策。區域協調發展還要求我們完善增值稅、所得稅等壹些主要稅種的收入歸屬機制,妥善處理地區之間的稅收分配關系,確保地區之間合理的財政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