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女性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核定有關政策的通知 》 以無雇工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或其他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女性參保人員,申領基本養老金年齡統壹調整為 55 周歲。在各類用人單位職工與無雇工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之間進行參保身份轉換的女性參保人員,按其申領基本養老金時的參保身份確定申領基本養老金年齡。 (1)用人單位女性職工在管理(技術)崗位工作的,法定退休年齡為55周歲。(2)用人單位女性職工在工人崗位上工作的,法定退休年齡為50周歲。
法律依據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女性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核定有關政策的通知》規定 以無雇工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或其他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女性參保人員,申領基本養老金年齡統壹調整為 55 周歲。在各類用人單位職工與無雇工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之間進行參保身份轉換的女性參保人員,按其申領基本養老金時的參保身份確定申領基本養老金年齡。 (1)用人單位女性職工在管理(技術)崗位工作的,法定退休年齡為55周歲。
(2)用人單位女性職工在工人崗位上工作的,法定退休年齡為50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