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是以實現國家公***財政職能為目的,基於政治權力和法律規定,由政府專門機構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財產或特定行為實施強制、非罰與不直接償還的金錢或實物課征,是國家最主要的壹種財政收入形式。以下是我搜集並整理的年度稅收風險工作報告有關內容,希望在閱讀之余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年度稅收風險工作報告為及時掌握全市國稅系統稅收風險評估工作開展情況,確保順利完成省局下發的稅收風險評估任務,8月10日,市局召開稅收風險評估應對工作匯報會。市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吳俊明同誌出席會議,市局其他領導、各風險團隊組長、副組長及部分縣(市、區)局分管領導參加會議。
會議由市國稅局副局長邵文政同誌主持。會上,首先,各稅收風險評估團隊副組長及參會的縣(市、區)局分管領導,分別就工作開展情況、方法措施、取得成效以及工作建議等方面做專題匯報;其次,市局相關領導分別就稅收風險評估工作發表意見和看法。據統計,截止xx月10日,我市6個風險評估團隊接受評估任務74戶,已評估53戶(含正在稽查戶數,下同),占總戶數的72%;發現問題戶45戶,占已評估戶數的85%;評估稅款2309萬元,已入庫457萬元,加收滯納金25萬元;核減進項稅留抵稅額42萬元;調減企業所得稅虧損額123萬元。縣(市、區)局接受評估任務60戶,已評估42戶,占總戶數的70%;發現問題戶23戶,占已評估戶數的54%;評估稅款61萬元,已入庫56萬元,加收滯納金5萬元;調減企業所得稅虧損額22萬元。
最後,吳俊明局長充分肯定稅收風險評估工作取得了成效,積累了經驗,培訓了人才,並對下壹步工作的開展,提出具體要求:
壹是各稅收風險評估團隊要加大力度,集中力量,確保按時完成省局下達的稅收風險評估任務,對已得到確認的評估補稅,要及時組織入庫;
二是對已完成評估的納稅人,要及時組織人員錄入工作流系統,征管科負責督查提醒;
三是對評估中發現的問題,要按照相關稅收法律、法規及有關稅收政策處理,對需要移交稽查的'問題,應及時移交稽查處理,降低執法風險;
四是要認真總結評估中的經驗做法、方法措施等,為下壹步工作開展提供借鑒;
五是要編寫評估中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認真研究分析,供評估人員交流學習;
六是針對評估中發現的薄弱環節,要加強納稅評估培訓,既要培訓評估方法、流程,也要註重政策業務和系統應用培訓,切實提高評估人員素質;
七是要鼓勵評估人員積極自學,要選擇好的納稅評估教材書籍,發放給評估人員,為評估人員自學創造條件;
八是此次稅收風險評估工作結束後,市局將組織人員對已評估納稅人(特別是經評估無問題的納稅人)開展交叉復查,檢驗評估的質量;九是要進壹步配優稅收風險評估團隊人員,提高評估團隊人員整體素質。市局抽調各單位人員時,各單位要給予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