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實際上,這並不影響以工資收入為基數的個人所得稅的日常繳納。年度申報只是匯總申報12個月全年的工資收入和個人所得稅繳納數據。如果每個月足額繳納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總申報時基本沒有納稅。
3.年收入654.38+0.2萬的自行申報,給我們壹種重復納稅的感覺。但現實中,年收入654.38+0.2萬自行申報的規則,本來就是給稅務機關做壹個“匯總”,讓稅務機關知道妳按時按月繳納了稅款。當然,年收入654.38+0.2萬的自行申報也有尋找失蹤者的作用。假設妳付出的少,妳要還;如果多付了,還可以退稅抵消。這樣不僅降低了納稅人偷稅漏稅的危險,也避免了納稅人多繳稅款的損失。
擴展數據
個人所得稅法是在個人所得稅征管過程中,調整稅務機關與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之間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個人所得稅法是關於個人所得稅的法律規定。在中國,當個人年收入超過壹定限額時,必須進行納稅申報。
年收入超過654.38+0.2萬元,也就是說壹個納稅年度654.38+0項的總收入達到654.38+0.2萬元。這11項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和租賃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
個人在壹個納稅年度內所得超過654.38+0.2萬元的,無論其平時取得各項所得時是否已足額繳納個人所得稅,也無論其是否已自行向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均應當在年度終了後按照《辦法》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此外,年收入超過654.38+0.2萬元,不包括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且壹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654.38+0年的個人。
(參考百度百科納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