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08修訂)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納稅義務人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應當按照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義務人,在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二、未進行納稅申報的,存在以下法律風險:
第六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個人所得稅流程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可選擇直接申報、郵寄申報、電子申報、代理申報方式,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分別按以下流程辦理:
(壹)、直接申報(窗口申報)
是指納稅人直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窗口辦理納稅申報。申報時需報送如下資料:
1、《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
2、已繳納稅款的完稅憑證;
3、與收入有關的合同、協議書;
4、納稅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有效身份證件主要有,中國公民的居民身份證、華僑和外籍人員的護照、港澳臺同胞的回鄉證、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人身份證件等;
5、主管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證件。
主管稅務機關審核資料是否齊全,納稅申報表的項目填寫是否規範、完整,數據計算是否準確,邏輯關系是否正確,發現差錯,退回納稅人補正。審核無誤後錄入計算機,並與已掌握的扣繳義務人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等信息進行差異比對,需要補繳稅款的,直接征收稅款,並將申報資料整理歸檔。
(二)、郵寄申報
是指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的納稅人使用統壹規定的納稅申報特快專遞專用信封,通過郵政部門辦理交寄手續,並向郵政部門索取收據作為申報憑據的方式。
采用郵寄申報的納稅人,應在規定的納稅期前,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郵寄(電子)申報申請審批表》。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後,下達《核準郵寄(電子)申報納稅通知書》,確定采取郵寄申報方式。納稅人在規定的納稅期之前,通過郵政部門向主管稅務機關郵寄申報資料。
郵寄申報資料包括:
1、《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
2、已繳納稅款的完稅憑證;
3、與收入有關的合同、協議書;
4、納稅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有效身份證件主要有,中國公民的居民身份證、華僑和外籍人員的護照、港澳臺同胞的回鄉證、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人身份證件等;
5、主管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證件。
主管稅務機關接到納稅人郵寄來的申報資料後,審核資料是否齊全,納稅申報表的項目填寫是否規範、完整,數據計算是否準確,邏輯關系是否正確。發現差錯,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及時告知納稅人重新申報。審核無誤後錄入計算機,並與已掌握的扣繳義務人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等信息進行差異比對,需要補繳稅款的,下達《限期繳納稅款通知書》催繳稅款,並將申報資料整理歸檔。
(三)、電子申報
是指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的納稅人通過計算機網絡、磁介質(軟盤、u盤、移動硬盤等)形式辦理納稅申報。
采用電子申報的納稅人,應在規定的納稅期前,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郵寄(電子)申報申請審批表》。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後,下達《核準郵寄(電子)申報納稅通知書》,確定采取電子申報方式。納稅人在規定的納稅期之前,通過網絡、磁介質等形式向主管稅務機關傳輸申報資料。
傳輸的申報資料包括:
1、《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
2、已繳納稅款的完稅憑證;
3、與收入有關的合同、協議書;
4、納稅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有效身份證件主要有,中國公民的居民身份證、華僑和外籍人員的護照、港澳臺同胞的回鄉證、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人身份證件等;
5、主管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證件。
稅務機關辦稅窗口人員,接到納稅人通過網絡或移動存儲介質傳遞來的申報資料後,審核資料是否齊全,納稅申報表的項目填寫是否規範、完整,數據計算是否準確,邏輯關系是否正確。發現差錯,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告知納稅人重新申報。審核無誤後錄入計算機,並與已掌握的扣繳義務人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等信息進行差異比對,需要補繳稅款的,下達《限期繳納稅款通知書》催繳稅款,並將申報資料整理歸檔。納稅人應保存有關紙質材料,並按主管稅務機關的規定時間及時報送。
(四)、代理申報
納稅人可以委托有稅務代理資質的中介機構或他人代為辦理納稅申報。
采用委托方式申報的納稅人,應與被委托單位簽訂《委托申報稅款協議書》(待定),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並應在規定的納稅期前,持《委托申報稅款協議書》(待定)和代理人的《營業執照》或批準成立的證明、《稅務登記證》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代理申報申請審批表》(待定)。主管稅務機關對代理人資質和協議書的內容進行審核,批準後,下達《核準代理申報納稅通知書》(待定),確定采取郵寄申報方式。代理人在規定的納稅期前,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代理人在申報時要報送如下資料:
1、《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
2、已繳納稅款的完稅憑證;
3、與收入有關的合同、協議書;
4、納稅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有效身份證件主要有,中國公民的居民身份證、華僑和外籍人員的護照、港澳臺同胞的回鄉證、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人身份證件等;
5、主管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證件。
主管稅務機關,接到代理人的申報資料後,審核資料是否齊全,納稅申報表的項目填寫是否規範、完整,數據計算是否準確,邏輯關系是否正確,發現差錯,立即退回代理人補正,審核無誤後錄入計算機,並與已掌握的扣繳義務人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等信息進行差異比對,需要補繳稅款的,直接征收稅款,並將申報資料整理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