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的意義
年終獎的正式名稱是全年壹次性獎金,是單位對員工過去壹年工作表現給予的獎勵,也是可給可不給的項目。
年終獎的由來
獎金是對員工的物質獎勵。如果員工表現優秀,工作成績突出,為企業發展做出了貢獻,就應該給予獎勵。首先,他們應該承認自己的努力。第二,鼓勵員工繼續努力,取得更好的工作業績。然而,記者在對部分企業的調查中發現,企業在發放年終獎時考慮的並不簡單。有些是有明確目的的,就是獎勵員工壹年的工作,但有些企業發年終獎也要這麽做。
年終獎有喜有憂。
這是艱難的壹年。年底了,大家都盼著拿到豐厚的年終獎。但是,拿到年終獎之後,別忘了個人所得稅。很多人對年終獎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感到困惑。在這裏,我給大家簡單介紹壹下年終獎所得稅的計算方法,並提供壹個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器。xls,可以幫妳更快的計算出妳應該繳納的年終獎所得稅。
年終獎所得稅的三種具體計算方法:
壹是年終獎高於(或等於)費用扣除的計算。
根據年終獎稅法規定,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且個人取得獎金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2000元時,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個人當月全年壹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個人所得稅應按月工資薪金所得和全年壹次性獎金分別計算繳納。
例1:李2008年年終獎為12000元,當月工資薪金收入為2400元,應納稅額為1195元。
1,12000÷12 = 1000(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25。
2.年終獎應納稅額為12000×10%-25 = 1175(元)。
3.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為(2400-2000)×5%=20(元)。
4.當月應納稅總額為1175+20 = 1195(元)。
二、領取年終獎當月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的計算低於費用扣除。
發放年終壹次性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應確定年終獎金扣除“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余額,進而確定年終獎金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額。這時,計算公式是:
應納稅額=(個人當月取得的年終獎-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額。例2:劉當月工資薪金收入不足2000元(僅為1.400元)。2008年6月3日,65,438+0,公司發放年終獎3000元給劉。因此,個人所得稅應從年終壹次性獎金中扣除當月工資和費用扣除額2000元後的差額計算。據此,劉獲得此年終獎時,應繳納個人所得稅120元。計算過程是:
應納稅所得額為3000-(2000-1400)=2400元。
2400÷12=200元,適用稅率為5%,速算扣除為0;
應納稅額為2400×5%=120(元)。
第三,年終獎除以12不到2000。
特別需要強調的是,全年壹次性獎金除以12的余額,小於法定費用扣除額2000元的部分,也要征稅。
因為納稅人的費用扣除已經從工資中扣除,所以將全年獎金除以12主要是為了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不能作為判斷是否納稅的依據。
例3:高全年壹次性獎金為18000元,全年獎金除以12後為1500元。雖然這低於2000元的訴訟費扣除額,但應按照1.775元的相應稅率繳稅。
18000÷12 = 1500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25。
應納稅額為18000×10%-25 = 1775(元)。
2009年8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頒布了《關於實施個人所得稅政策若幹問題的通知》。今後,單位實行“雙薪制”(單位多支付員工壹個月工資)後,應全額計算“雙薪”的辦法,停止繳納個人所得稅。通知指出,近年來,壹些地區反映個人所得稅部分政策執行口徑不夠明確。為公平稅負,根據有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幹政策問題的批復》第壹條停止執行“雙薪制”計稅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