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三級或二級醫院專科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原件;
3、門診、檢查、檢驗結果報告等原始醫療資料;
4、財政、稅務統壹的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原件。
;5.醫院打印的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的處方付款原件;
6.定點藥店:統壹發票原件及稅務商品銷售打印清單;
7.代理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證原件。
拿到醫保後,如果是在職職工,在醫院的門急診看病,只能報銷2000多元的醫藥費,報銷比例50%。70周歲以下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費用可報銷,報銷比例為70%。70歲以上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費用80%可報銷。無論何種人群,門急診醫療費用最高支付限額為2萬元。
合肥市城鎮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1,門診報銷,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所有參保居民享受普通門診待遇。壹個醫療保險年度內,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按60%的比例報銷,統籌基金年度最高個人支付限額為400元。
2.住院報銷比例,連續參保年限越長,報銷比例越大。參保居民連續繳費每滿5年,醫保基金住院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累計不超過10個百分點。如果從2007年開始連續參保10年,三級、二級、壹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分別達到70%、80%、90%。
3.二次報銷比例。二次報銷後,參保居民單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的,可有“二次報銷”。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後,個人負擔超過8000元的部分,大病保險基金按55%的比例對超出部分給予“二次報銷”。
4.報銷額度,參加我市城鎮居民醫保的居民,每年最高報銷37萬元。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支付限額為654.38+0.2萬元,大病保險支付限額為25萬元。因此,被保險人每年最高可報銷37萬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和急診、搶救醫療費用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