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政府對小飯桌的規定不壹,列舉《科爾沁區學生校外托管場所管理暫行規定》中明確,申請學生校外托管場所需要向所在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社區居委會報所屬街道辦事處初審,到工商部門領取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
持身份證、住所證明、照片及《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學生校外托管場所審批表》到當在工商部門辦理執照,而後辦理稅務登記證,以後每年進行壹次年檢。
管理規定中對滅火器、應急照明燈、疏散通道和樓梯寬度等消防安全條件做了明確要求,並對食品采購、廚房、餐具消毒、鋪位、衛生間、洗手池等進行了規範。
擴展資料:
秋季開學後,許多家庭“小飯桌”又開始在學校門口進行廣告宣傳招攬學生就餐。由於其收費與正規餐館相比較要低壹些,得到壹些中午沒有時間接送孩子或者給孩子做飯的年輕家長的歡迎,家庭“小飯桌”壹直“生意興隆”,壹些經營者賺得盆滿缽溢。
由於家庭“小飯桌”遊離有效監管範圍之外,大多數為家庭作坊式的無照經營,在飲食安全、環境衛生方面存在較大隱患。事實上,開辦壹家家庭“小飯桌”壹般只需在居民小區內租用壹套家庭住房,裏面軟硬件設施不齊全,缺乏必要的消毒措施。
從業人員大多為下崗、退休人員或農民工,素質良莠不齊,缺乏必要的餐飲經驗和食品營養知識,健康狀況也沒有保障。同時,家庭“小飯桌”食品加工過程不規範,食品安全無保證。
壹些中小學生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而出現身體不適的現象時有發生,嚴重損害了孩子們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也壹再刺激著人們敏感的神經。
與此同時,政府監管部門應嚴格準入門檻,對學校周邊的家庭“小飯桌”進行全面備案登記,將其納入有效監督管理範圍之內,並制定相應的開辦標準,敦促其完善基本軟硬件設施。
采取持證上崗的方式,責令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定期體檢,並組織相關培訓,提高其食品安全衛生意識和食品營養學方面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