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進價和農產品采購發票或銷售發票註明的9%抵扣率計算進項稅額。進項稅的計算公式為進項稅=期權價格×抵扣率。
2.按法律規定現在扣9%,生產的話可以扣1%。農產品1%的抵扣是在生產過程中計算的,會計分錄: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原材料成本*1%,
2019年4月1日起,進壹步調整增值稅稅率,農產品適用稅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農產品的,原扣除率為10%,同時扣除率調整為9%。考慮到農產品深加工行業的特殊性,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增值稅改革相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第39號2019, 以下簡稱39號公告)規定,納稅人購進農產品用於生產或者委托加工稅率為13%的貨物,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即農產品深加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納稅人購買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所支付或承擔的增值稅為進項稅。
下列進項稅允許從銷項稅中扣除:
(1)從賣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
(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價格和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註明的扣除率11%計算進項稅額,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進項稅計算公式:
進項稅=進價×扣除率
(四)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買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境內不動產,從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
扣除項目和扣除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