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1、新農村村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壹般是按照5%、10%、20%、30%的比例按年繳費的,具體繳費比例則是由參保人員自主選擇。
2、根據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顯示,度的農村老人的基礎養老金有所上漲,我國多數農村地區的養老金已經由去年的每月70元漲到了現在的每月90元。具體的上調幅度要結合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最低生活標準而定,部分地區已經調整至180元每月。
3、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指通過個人、集體、政府多方籌資,將符合條件的農村居民納入參保範圍,達到規定年齡時領取養老保障待遇的保險制度。壹般繳費期是15年,但還是根據戶口所在地的社保局的規定去交費,時間是下半年。
二、60周歲以上新農村居民可申請老年生活補助對像及補貼標準
1、農村補貼對象:具有本市戶籍的60歲以上農村低保、農村特困救助、農村五保供養和在鄉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80歲以上農村獨生子女父母、農村失能老人和農村空巢老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天津農民人均純收入的。
3、補貼標準:城鄉補貼標準壹致,根據補貼對象所需的照料程度,劃分為輕、中、重度三個等級給予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分別為每人每月100元、150元和200元;護理補貼,分別為每人每月50元、50元、200元。服務補貼與護理補貼合並使用,每人每月為150元、200元和400元。居家養老服務(護理)補貼以服務券的形式支付給補貼對象。
法律依據:《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先行探索建立農村社保新制度有關問題的意見》 黨的十六大提出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2005年以來,我省梅列區、福鼎市、新羅區、永安市、延平區、涵江區、城廂區、永定縣、秀嶼區、荔城區、長汀縣、上杭縣、仙遊縣等13個縣(市、區)政府以省廳農村社保課題研究成果為藍本,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並出臺了農村社保新方案,開始先行探索建立農村社保新制度。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及核算外,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