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若幹農業生產資料征免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1]11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範圍註釋〉的通知》(國稅發[1993]151號)
農機是指用於農業生產(包括林業、牧業、副業、漁業)的各種機器和機械化和半機械化農具,以及小農具。
農機的範圍為:
1.拖拉機。是以內燃機為驅動牽引機具從事作業和運載物資的機械。包括輪拖拉機、履帶拖拉機、手扶拖拉機、機耕船。
2.土壤耕整機械。是對土壤進行耕翻整理的機械。包括機引犁、機引耙、旋耕機、鎮壓器、聯合整地器、合壤器、其他土壤耕整機械。
3.農田基本建設機構。是指從事農田基本建設的專用機械。包括開溝築埂機、開溝鋪管機、鏟拋機、平地機、其他農田基本建設機械。
擴展資料
免稅的範圍
營業稅的免稅項目
(1)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
(2)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
(3)醫院、診所、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4)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學生勤工儉學所提供的勞務服務。
(5)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業務。
(6)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舉辦文化活動所售門票業務,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業務。
除了這些免稅項目外,還有對個人應稅收入未達到起征點的免稅。按期納稅的起征點為月營業額1000~5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項(日)營業額100元。達到起征點的,就全額征收營業稅。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