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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衡陽市衡陽縣縣直機關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壹、遴選原則

 按照“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加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遴選計劃及職位

 本次公開遴選工作人員20名,具體職位和資格條件詳見《衡陽縣縣直機關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三、遴選範圍及條件

 (壹)遴選範圍

 全市範圍內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身份的副科級以下(不含副科級)人員。

 (二)遴選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4.1990年1月1日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以上,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86年5月1日以後出生);

 5.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單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機關、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試用期的;

 7.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壹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8.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公務員工作經歷、服務期限等時間計算均截至2022年5月19日。

 四、遴選程序

 (壹)發布公告

 在衡陽智慧黨建網、衡陽縣黨政門戶網、“妳好衡陽縣”等媒介發布公告。

 (二)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5月20日至5月30日(不含雙休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的方式,各縣(市)區符合報名條件人員須按管理權限,需經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及縣(市)區委組織部同意。考生攜帶相關資料到衡陽縣委組織部公務員辦(衡陽縣西渡鎮紅旗路9號1棟307室)報名。

 3.報名所需資料:《衡陽縣縣直機關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壹式兩份(雙面打印);近期壹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有效期內的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三)筆試

 初審符合條件的人員進入筆試環節。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如不足開考比例,則相應取消或核減計劃並予以公告。所有崗位考試科目壹致,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及文字綜合能力。

 (四)資格審查

 根據報考同壹崗位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遴選計劃1:2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範圍。與最後壹名入圍人員成績相同的,壹同列入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按照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報遴選領導小組審定。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遴選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壹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五)面試

 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進入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2的比例確定入圍人員。若出現末位並列情況,並列者同時進入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重點考察形象氣質、語言表達、邏輯思維、綜合分析和解決問題等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小數點後第三位數按四舍五入計入面試成績。

 總成績為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字,小數點後三位數字四舍五入。

 (六)體檢

 從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優先入圍。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後,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體檢對象。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由公開遴選領導小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並據實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規定遞補考察對象。

 (八)公示

 考察結束後,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提出轉任初步人選,經縣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提交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後,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按相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凡從事遴選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實行公務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遴選資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並對違紀工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2.本次公開遴選工作在衡陽市委組織部和衡陽縣委的指導下,由衡陽縣委組織部具體組織實施,衡陽縣紀委監委、衡陽縣委編辦***同參與,衡陽縣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衡陽縣委組織部幹部監督組全程監督。

 3.本《公告》未盡事宜,提交衡陽縣常委會研究確定,由衡陽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筆試、面試、體檢等時間另行通知。咨詢電話:0734-6827071(衡陽縣委組織部),受理舉報電話:0734-6824496(衡陽縣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0734-6827989(衡陽縣委組織部幹部監督組)。

 附件1:《衡陽縣縣直機關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附件2:《衡陽縣縣直機關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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