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凡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應憑當事人有效證件,幫助查詢相關戶籍信息資料,依法出具相應戶籍證明:
(壹)公安及其它政法系統有關部門因辦案需要的;
(二)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黨組織、保衛部門外調、政審需要的;
(三)有關部門查找迷途失蹤對象需要的;
(四)郵電、銀行、醫院、藥房等因緊急情況需要查詢當事人住址的;
(五)律師因參加訴訟等活動,依照法律的有關規定,需要查詢當事人戶籍資料的;
(六)其他單位確因工作需要提供成批公民戶籍資料的;
(七)公民個人查詢本人及直系親屬戶籍資料的。
二、程序要求
(壹)查驗當事人相關證件
1、公安及其它政法系統有關部門查詢戶籍資料需憑單位介紹信和經辦人有效工作證件;
2、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黨組織、保衛部門查詢戶籍資料需憑單位保衛部門或黨委介紹信和經辦人有效工作證件;
3、律師查詢常住人口信息、辦理戶籍證明,必須與當事人依法辦理委托代理(或辯護)手續,到相關派出所辦理查詢手續。律師查詢委托人戶籍信息的,到委托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查詢手續;律師查詢對方當事人及相關人員信息的,可在委托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對方當事人及相關人員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涉案地派出所辦理查詢手續,並到當事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律師查詢委托人戶籍信息的,需憑所在律師事務所的調查專用證明、委托代理(或辯護)協議和律師執業證直接查詢。
律師查詢對方當事人及相關人員信息的,按以下情況辦理:
(1)律師辦理刑事案件,可直接憑有關司法部門的法律文書和律師事務所調查專用證明、委托代理(或辯護)協議和律師執業證進行查詢。
(2)律師辦理其它案件,案件已進入訴訟階段的,憑司法機關的有關法律文書、律師事務所調查專用證明、委托代理協議和律師執業證進行查詢;未進入訴訟階段(含非訴訟案件)的,憑杭州市律師協會出具的調查專用介紹信、律師執業證辦理查詢事項。律師申請調查專用介紹信,杭州市區的律師由杭州市律師協會秘書處出具;蕭山區、余杭區及各縣(市)的律師申請由所在地的律師協會聯絡處出具。
4、其他單位成批查詢應嚴格把關,確因工作需要需憑單位介紹信、經辦人有效工作證件,在確保不會引起糾紛的情況下給予查詢;
5、公民個人查詢本人及直系親屬戶籍資料的,需憑本人的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
(二)依法出具相關證明
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在查驗當事人上述有效證件和填寫《查卡登記表》後,應予當場受理查詢,並根據其需要,依法出具戶籍證明。
三、收費標準
辦理戶籍證明:3元/張
單位批量查詢戶籍資料:20元/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