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派駐機構有協助派駐單位黨組(黨委)的責任。
黨章第四十五條和第四十六條明確規定,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雙重領導下工作。黨的中央和地方紀律檢查委員會向同級黨和國家機關全面派駐黨的紀檢組。紀檢組組長參加了單位黨委領導組織的有關會議。他們的工作必須得到本機關黨的領導組織的支持。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作風建設、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黨內監督條例》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紀委派駐紀檢組對派出機關負責,加強對被監督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其他領導幹部的監督”“派出機關應當加強對派駐紀檢組工作的領導”。縱觀《監察紀律處分條例》等黨內法規,可以看到,黨內法規不僅明確派駐機構負有監督責任,而且沒有規定派駐機構也負有協助派駐單位黨組(黨委)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責任。
人們之所以認為派駐機構有協助派駐單位黨組(黨委)的職責,是因為紀委有監督和協助的雙重職責,認為派駐機構作為紀委的重要組成部分,自然應該堅持和延續紀委的立場,也應該有監督和協助的雙重職責。但實際上,紀委與同級黨委的關系,除了黨章賦予的監督職責之外,是建立在紀委與同級黨委被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之上的。因為派駐機構代表上級紀委對下級黨組織進行監督,派駐單位的黨組(黨委)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不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所以從理論上講,不具備協助的責任和條件。
強調認證機構責任的重要性。
認可機構的責任定位關系到認可機構“誰領導、對誰負責”的方向性問題,也關系到認可監督的作用能否真正發揮的原則性問題。因此,要努力消除不同程度的誤解和理解偏差。如果派駐機構對這個問題感到困惑,就會對自己的權力邊界和責任感到困惑,就會在派駐單位從“主管”變成“黨員”。
此外,由於派駐機構人員相對較少,面對監察對象多、監察層級多、監察任務重的情況,如果權力分散,放在協助黨組(黨委)的職責上,很難將監察重點放在“重點人、重要事、關鍵環節”上;還會在壹定程度上削弱派駐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從而影響對派駐單位“壹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戰略部署;中共中央、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之所以壹再強調派駐機構“自上而下”的監督導向,就是要增強“派”的權威,增強派駐人員敢於監督、善於監督的信心和決心,為派駐監督由有形的“全覆蓋”向有效的“全覆蓋”轉變提供必要的制度支撐和制度保障。
認可機構與常駐單位之間應該建立什麽樣的工作關系?
認可機構與認可單位的關系直接關系到認可機構的工作環境和監督效果。
首先,兩者之間要形成監管合力。派駐機構的監督責任和派駐單位的主體責任是相互促進、共同作用的有機整體。派駐機構要明確工作職責,找準角色定位,履行監督責任,積極為黨組(黨委)發揮主體作用提供有效載體;要加強與駐在單位黨組(黨委)的溝通,定期召開協商會,經常與主要領導同誌交換意見,督促他們擔負起主體責任,向下傳導壓力。駐在單位黨組(黨委)也要創造條件,積極支持駐在機構依規依規履行監督責任,自覺接受監督,形成同向、聯動、壹體的“兩個責任”工作格局。
其次,要加強溝通協調。派駐機構與派駐單位黨組(黨委)要加強日常溝通。第壹,加強協調合作。配合日常監督,派駐機構和駐在單位可定期聯合開展全面從嚴治黨教育宣傳檢查,對本部門、本系統政治生態進行綜合分析研判;提醒機關黨委做好協助黨組(黨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日常工作,督促機關紀委加強對普通幹部的監督。二是協調壹線監管。派駐機構要深入壹線開展精準監督,多了解幹部廉潔履職情況,認真查找問題;駐在單位應全力支持和配合,並主動邀請駐在機構參與重要業務內容。三是配合查辦案件。對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的詢問、初核、立案、辦理等事項,派駐機構要加強與派駐單位的溝通協調,爭取派駐單位在人力物力上給予更多支持,切實增強辦理力量,必要時進行聯合核查,形成工作合力。四是案後協調整改。派駐機構要與派駐單位認真分析事件原因,查找教育、制度、管理、監督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方案,推動整改落實。
第三,認可機構應保持監管的相對獨立性。把握好幹預的“度”,做到融合而不混亂,到位而不越位,監督而不換人,絕不代替他人,更不用說幫著“遮掩”和“抹黑”。要堅守自己的職責,不越權,不幹預被監督單位的日常業務工作,把工作重心轉移到監督、檢查、督促、指導、協調上來,做好黨內監督和國家監督工作。
最後,堅持原則性和整體性的辯證統壹。為了發現和解決問題,認可機構既要堅持原則,嚴格把握和管理,又要有效整合。要堅持“前車之鑒,治病救人”的原則,公平公正地監督執法,讓派駐黨員幹部感受到監督的“溫度”而不是“找麻煩”,管人心態。同時,開展監督要有奮鬥精神,不能有“好人”的思想,要明白在派駐機構開展監督是黨章的職責,不存在個人偏好。在堅持政策的前提下,註重工作的靈活性,采取多種措施使被監督人形成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使派駐機構切實發揮應有的監督作用。(焦俊成作者單位:河北省紀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