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六稅兩費”減半征收政策的發展由來
早在2019年,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壹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財政部、稅務總局就聯合發布了《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對小微企業六稅兩費實行減半征收,並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今年的3月份,財政部、稅務總局再次發布了《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號),執行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壹)優惠對象
1.“六稅兩費”減半征收政策主要針對的是小微企業,其中小微企業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2)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3)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4)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
2.對於新設的企業在第壹次所得稅匯算清繳前可以不考慮“(2)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指標。
3.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壹般納稅人滿足以上條件均可享受政策。
4.個體工商戶參照執行。
(二)六稅兩費具體明細
1.“六稅”指的是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
2.“兩費”指的是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申報方式
1.符合條件的納稅人需要自行申報享受減免優惠。
2.對於未及時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的,可依法申請抵減以後納稅期的應納稅費款或者申請退還,具體根據當地的政策。不過納稅人最好還是要及時申報。
法律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
第壹條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