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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蘇航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報考條件、招生計劃、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江蘇航運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高普招生章程第壹章?通則

1.為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和

江蘇航運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年江蘇航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報考條件、招生計劃、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江蘇航運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高普招生章程第壹章?通則

1.為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和

江蘇航運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年江蘇航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報考條件、招生計劃、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江蘇航運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高普招生章程第壹章?通則

1.為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適用於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

三、學校全稱:江蘇航運職業技術學院。學校的國家標準代碼為12703,學校在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地址:江蘇省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童生大道185號(郵編:226010)。

第四,學校簡介

我校是壹所國家公辦、全日制高職院校,隸屬於江蘇省交通運輸廳。是中國特色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單位、國家優質職業院校、國家骨幹職業院校、國家交通職業教育示範院校、江蘇省高水平職業院校、江蘇省首批示範職業院校。

5.授予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江蘇航運職業技術學院。在規定時間內達到本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授予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體制

六、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江蘇航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委員會。

七、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就業部。

八、學校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學校紀委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監察部門的監督,並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九、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幾年學校規劃,綜合分析,按省和專業確定學校招生計劃。經審核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錄取規則

十、凡符合條件的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均可報考。

十壹、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指導意見》和普通高等學校體育考試的有關規定。根據交通運輸部行業標準《海員體檢要求》,新海員體檢要求聽力正常,無色盲、色弱,涉及專業為航海類專業(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不符合條件的考生應慎重填報上述專業,以免影響個人就業。

十二、各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由於行業特點,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三個航海類專業比較適合男生報考。

13.根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學校實行由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招生制度,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招生。

十四、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執行加分政策。

十五、學校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美術類)分類,對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高考改革方案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十六、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確定調休比例。人數不足的,經批準後參加征集誌願或降低分數。

17.江蘇省普通考生錄取排序原則:按照“分數第壹,遵循意願”的原則,按分數從高到低,按專業意願順序錄取入檔考生。分數相同時,按語文和數學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成績、外語成績、首選科目成績、復試科目最高分的順序錄取。

18.江蘇省外普通考生錄取排序原則:按照“分數第壹,遵循意願”的原則,按照分數從高到低,按照專業意願順序錄取入檔考生。分數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之和與語文、數學成績之和的順序錄取。

十九、報考學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壹考試。備案總分按照各省相關文件計算。按照“分數優先,遵循意願”的原則,對進入檔案的考生,按照檔案總分按專業意願順序錄取。當報考總成績相同時,按照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語文和數學成績之和、語文單科成績的順序依次錄取。

二十、所有招生專業要求外語:不限。學校開設的外語課程類別:英語或日語。

第五章?其他的

二十壹、被學校錄取的考生,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由學校發給錄取通知書。

22.學校按江蘇省物價部門(蘇加費[2065 438+04]136號)核定的標準按學年收費(幣種:人民幣):

文科專業4700元,

工科專業5300元,

藝術類專業6800元。

23.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於印發〈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家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學生公寓住宿費每學年人民幣1200-1402元。

二十四、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檢。復審不合格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資格。

二十五、學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各類單項獎學金、航海專業獎學金、訂單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勤工儉學、訂單企業助學金等多項獎勵和資助措施。學校獎學金和助學金覆蓋率超過60%。為更好地服務國家海洋強國戰略,學校對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國際郵輪船員管理、輪機工程技術、輪機工程裝備技術專業的學生給予3000元/年的資助。

26.學校郵寄地址:江蘇省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童生大道185號。

郵政編碼:226010

招生電話:4008280366、0513-85960868、85960968。

招生傳真:0513-85960868

電子郵件:zhaosheng@jssc.edu.cn。

招生監督電話:0513-85965510

招生監督郵箱:jjjc@jssc.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站:

/趙生

第六章?補充條款

二十七、本章程經江蘇省教育廳審批後生效,並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網站和學校招生信息網向社會公布。

二十八、本章程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和各省的有關政策執行。

二十九、本章程由江蘇航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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