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2022 65438+10月1至65438+2月31。
全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繳費工資基數下限
按照4250元。
繳費工資基數上限
暫按21821元執行;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生育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的上限和下限
按照以上標準。
具體實施時間由各設區市確定。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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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局蘇州工業園區稅務局、張家港保稅區稅務局、國家稅務局江蘇省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文件精神,現就2022年社會保險基數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2022年65438+10月1至65438+2月31,全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最低工資基數為4250元,上限工資基數暫為21821元。
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按照上述標準執行,具體實施時間由各設區市確定。
三、各地要嚴格執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政策,確保基金應收盡收。凡擅自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造成基金短期收益的,認定為管理缺口,追究責任。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醫療保障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江蘇省稅務局
2021 165438+10月26日
基數調整會有什麽影響?
根據國家和省的規定,繳費工資基數的上下限分別按上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職工平均工資的300%和60%確定。職工個人以其月平均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其月平均工資收入高於省公布的當年繳費工資基數上限的,以該上限作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下限的,按下限作為繳費工資基數。靈活就業人員可在省公布的現行繳費工資基數上限和下限之間選擇適當檔次的繳費工資基數。
可見,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標準的調整並不是對所有參保人員都有影響,上下限標準的調整也不會對自己工資收入在上下限範圍內的人產生直接影響。同時,即使是按照繳費工資基數下限繳費的人,下限標準的提高對繳費金額的影響也是有限的。我們對比了2021和2022年按下限標準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群,如下表所示:
2022年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
為什麽是由這個決定的?
以前江蘇實行社會保險的年份是從7月1到次年6月30日。根據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要求,江蘇不再實行社會保險年度,而是采取與全國大部分省份相同的自然年度做法,這也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做法壹致。
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的標準是正常的,要等省統計部門公布上壹年度全省相關工資數據後再公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0年全國各省份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均未調整。根據國家統壹部署要求,原則上各省要從今年起用兩年時間將繳費工資基數下限過渡到正常標準。考慮到實際情況,江蘇將分三年過渡:即2021繳費工資基數最低標準執行3800元(實際執行金額為4100元),2022年繳費基數最低標準執行4250元(實際執行金額預計在4500元左右),2023年過渡到國家標準。此外,由於江蘇省統計部門尚未公布2021年全省相關工資數據,參照往年增幅,將明年繳費工資基數上限調整為21821元,待相關數據明確後正式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