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費可以認證抵扣的,但發票必須得是增值稅專用發票才能認證抵扣的,取得的培訓費專用發票進項稅金不屬於不可以抵扣的範圍內容,因此可以進行正常抵扣。
員工培訓費(職工教育經費)的範圍
1、上崗和轉崗培訓;
2、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
3、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
4、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
5、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6、企業組織的職工外送培訓的經費支出;
7、職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
8、購置教學設備與設施;
9、職工崗位自學成才獎勵費用;
10、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用;
11、有關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
員工培訓費(職工教育經費)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職工教育經費
貸:銀行存款
稅務相關操作知識
1、如果培訓機構是壹般納稅人,則可以獲得6%的抵扣稅額;如果培訓機構是小規模納稅人,則可以獲得3%的抵扣稅額。
2、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在企業稅前列支的培訓費:
職工參加社會上的學歷教育以及個人為取得學位而參加的在職教育,所需費用應由個人承擔,不能擠占企業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
3、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壹)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