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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引進高技能人才培訓實施辦法申報細則

邳州市引進高技能人才培訓實施辦法申報細則

為進壹步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充分發揮高技能領軍人才在產業轉型升級中的重要作用,根據《邳州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引進實施辦法》精神,制定本申報細則。

壹.適用範圍

單位的定義

1.高技能人才所在單位為在我市註冊並正常納稅的企業。所指企業的產業領域應屬於“四新經濟”、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生產性服務業和現代農業。

2.職業學校和技術學校是邳州市範圍內的學校。

人員的定義

1.高技能人才是指取得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人員。其中高級技師45歲以下,技師40歲以下,高級工30歲以下。

2.新訓是指2020年6月4日至2022年6月365438+2月31期間取得證書的企業員工。職校、技校應屆畢業生取證時間不限。

3.新出臺的是指2020年6月4日至2022年2月31期間非邳州戶籍的企業職工。

4.應屆畢業生是指具有全日制身份的應屆畢業生。

時間定義

1.介紹時間是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

2.新培養的高技能人才按取證時間確認年齡,新引進的高技能人才按引進日期確認年齡。

3.新引進和新培養的高技能人才,在邳州從2020年6月4日起參加社會保險,正常繳費6個月。

二、補貼標準

公租房補貼。為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給予30%的租賃補貼,最長租賃期限3年。

住房補貼。在邳州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高級技師,給予購房總價8%的壹次性補貼,最高65438+萬元;對在邳州市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技術人員,給予購房總價5%的壹次性補貼,最高8萬元。每人只能申請壹次補貼。

生活津貼、房租津貼、交通津貼

1.高級技師生活補貼標準為900元/月/人,租房補貼標準為600元/月/人,補貼3年;

2.技師生活補貼標準為600元/月/人,租房補貼標準為400元/月/人,補貼3年;

3.非邳州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可享受1000元/年/人的探親交通補貼3年。

技能培訓補貼

對在崗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個人給予壹次性培訓補貼,補貼標準提高到高級技師4000元/人、技師3000元/人、高級工2000元/人。

取得上述職業資格證書並留在Pi就業的Pi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可享受相應標準的培訓補貼。

特殊補貼

對新培養和引進的邳州高技能人才給予專項補貼。標準為:高級技師600元/月,技師400元/月。

高技能領軍人才獎勵分為三個等級。

第壹級: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全國技術能手,全國技能大師工作室帶頭人,世界技能大賽金銀銅獎獲得者,國家壹級賽前5名,國家二級賽前3名。入選壹級的,連續三年每年獎勵個人65438+萬元,壹次性獎勵單位65438+萬元。個人首次在邳州購買普通商品住房,三年累計給予20萬元補貼。

第二層次:省級技術能手獲得者、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導、省級企業首席技師、國家壹級賽前6-12選手、國家二級賽前4-6選手、省級壹級賽前6選手、省級二級賽前3選手、市級壹級賽1選手。入選二級的,連續3年每年獎勵5萬元,所在單位壹次性獎勵5萬元。個人首次在邳州購買普通商品住房,三年給予654.38+0.5萬元的購房補貼。

第三層次:徐州市級技術能手、徐州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負責人、徐州市級企業首席技師、徐州市壹級賽前2-5名、徐州市二級賽前3名、新取得國家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緊缺急需的企業技能人才、邳州市產業發展急需的在本行業具有壹級技術技能或獨特技能且聲譽較高的技能人才。入選三級的,給予壹次性獎勵654.38+0.5萬元。

獎勵企業培養和吸引高技能人才

鼓勵企業培養和吸引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經確認後,按照每人2000元、3000元、5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壹次性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每年不超過50萬元。

支持企業加強高技能人才培養,探索“學徒制”培養模式,對獲批的國家級、省級、徐州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65438+萬元資助。

職業技能競賽補貼

由市人力社保局牽頭,職工、女青年、行業協會、企業等社會各方參與,市財政給予不超過65438+萬元的財政補助。

企業技術骨幹人才獎

對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且無不良社會信用記錄的企業,其核心技術骨幹經企業自主認定、公示並經人社、經發、稅務、市場監管、財政等部門確認後,享受本文件規定的技師待遇,其所屬企業不享受“企業培養吸引高技能人才獎”。

企業當年入庫各項稅收地方留成部分在50萬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每年可認定1人;1萬元以上1萬元以下,每年最多可認定2人;10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每年最多可認定5人;如果超過1億元,每年最多可以認定為10人。各種稅收地方留成部分不包括代收代繳的稅收、滯納金、罰款、契稅、耕地占用稅、查補稅、五險壹金、稅務部門收入返還稅、入庫稅。

三、享受政策的條件和方式

2020年6月4日至2022年2月30日,65438+31,企業新培養、引進高技能人才,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費滿六個月後,可申報相關補貼和獎勵資金。所有補貼和獎勵按申請享受,新訓或引進3年內未申報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公租房補貼和租房補貼不能同時享受,只能申請壹項補貼。

住房補貼是指高技能人才及其家庭成員自自我培養或新引進當月起3年內在邳州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時可享受的補貼。總采購價格取決於采購發票金額。已享受各類人才購房補貼的不納入本次補貼範圍。

技能培訓補貼中的職業資格證書為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不限制職業範圍。

按皮委辦發〔2020〕24號規定需每年領取的壹次性補助獎勵和補貼,按年申報發放,每年65438+10月申報上壹年度的補助獎勵;技能培訓補貼壹次性全額發放;其他補貼每年6月和65438+2月申報。高技能人才在補貼期間離職但仍在邳州工作的,暫停發放補貼。新工作單位符合補貼條件的,需要重新申請,經批準後繼續享受補貼。補貼資金總額應扣除已享受部分。補貼期間高技能人才調離邳州的,補貼資金未發放部分不再發放。

申報單位首次申請獲批後,高技能人才培養和引進情況無變化的,企業不再申報,繼續按規定給予相關補貼。引進人才因解除勞動合同離開人才引進企業或邳州市的,人才引進企業應及時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告人事變動情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停止發放相關補貼。對未按規定報告變動情況,造成人才補貼逾期發放的,追回逾期補貼資金,並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責任。

四。申請程序

申報單位向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

向上級報告

1.公共租賃住房補貼

新訓新引進高技能人才優先享受最長租賃期限3年的公租房保障,給予30%的租賃補貼。租賃補貼以公租房優惠租賃定價形式實現,不再發放給個人。

2 .住房補貼、生活補貼、租房補貼、交通補貼、技能培訓補貼、專項補貼。

首次申報應提供以下材料:

單位提供的材料:營業執照、單位納稅證明、高技能人才社保繳納證明、與申請人簽訂的3年以上勞動合同、加蓋單位公章的申請人工資發放流水、邳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訓補貼申請匯總表。

個人提供的材料:邳州市高技能人才培養引進補貼個人申請表、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戶口本,技工院校畢業生提供);申請技能培訓補貼,提供培訓發票;申報購房補貼,還需提供本人和購房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經市住建部門審核備案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提供二手普通商品住房的產權證、購房發票;申報探親交通補助的,還需要提供非邳州籍證明。

3.高技能領軍人才獎勵

首次申報應提供以下材料:

公司材料:營業執照、公司納稅證明、高技能人才社保繳納證明、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申請人工資發放流程及公司公章、邳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訓補貼申報匯總表。

個人材料: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相關榮譽證書、市外相關工作經歷和技能等級、邳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訓引進補貼個人申請表。

其他材料:包括高技能科技領軍人才做出重大發明或重大技術創新,或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應用中做出突出貢獻,取得重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證明材料和事跡材料。

4.職業技能競賽補貼

人社部門應填寫《邳州市職業技能競賽補貼申報表》上報財政部門,並附同級競賽文件。

5.企業技術骨幹人才獎

首次申報需提供並上傳以下材料:

公司材料:營業執照、公司納稅證明、技術骨幹人員社保繳納證明、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申請人加蓋公司公章的工資發放流水、企業技術骨幹人才公示、邳州市企業技術骨幹人才認定核實表、邳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訓補貼申請匯總表。

個人材料:邳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訓引進補貼個人申請表、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戶口本、技工院校畢業證、邳州市企業技術骨幹人才認定審批表;申報住房補貼、生活補貼、租賃補貼、交通補貼和專項補貼的其他材料參照本條上述規定執行。

支票

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受理,會同相關部門審核並提出補貼建議清單。

高技能領軍人才和企業技術骨幹人才由市人社局初審後受理,市高技能人才評審委員會采取材料評審和現場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綜合評審,評審後確定入選人員名單。

公開征求意見

合格名單將在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邳州人社微信官方賬號公示7天。

資金分配

1.公示無異議後,通過企業銀行賬戶和個人社保卡發放。

2.對符合申請條件的高技能人才,每次給予生活補貼、租房補貼和特殊津貼;住房補貼壹次性全額發放。壹次性獎勵高技能領軍人才所在企業。對吸引人才的企業實行“企業培訓吸引高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交通補貼等補貼按年發放。對個人的“技能培訓補貼”根據培訓情況壹次性全額發放。

3.領取住房補貼的高技能人才歸個人所有,歸政府所有。如果5年內離開邳州或進行非置換交易,需要全額返還補貼。

4.本細則所涉及的經費按照《邳州市引進高技能人才培訓實施辦法》執行,所需經費由市財政承擔。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事項

已享受我市其他人才政策補貼的,不再納入本次政策補貼範圍。對已批準的國家級、省級、徐州級技能大師工作室,上級部門已補貼的,地方不再重復補貼。

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和引進。按照申報工作的有關要求,認真核對申報材料,做到客觀公正、真實可靠、公開透明。

申報單位和高技能人才在提供相關申報材料時應誠實守信,如實申報。對弄虛作假者,壹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已領取的補貼資金予以追繳。三年內不再受理該單位或個人的申報,並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高技能人才培養引進政策咨詢電話:0516-86336398、19905223908。

附表:1。邳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訓引進補貼個人申請表

2 .邳州市引進高技能人才培訓補貼申報匯總表

3 .邳州市企業培訓吸引高技能人才和大學生獎勵申報表

4 .邳州市職業技能競賽補貼申報表

5 .邳州市企業技術骨幹人才認定審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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