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左上角在NO.後面的八位數字是發票號碼,右上角二維碼旁邊的12位數字是發票號碼。發票號碼壹般是8位,但是在網上查詢發票真偽時,壹般要在發票號碼前面輸入信息碼或發票代碼。
發票代碼從左至右按照下列順序編制:第1位為國地稅代碼,第2位~第5位為行政區域代碼,第6位、第7位為年份代碼,第8位為行業代碼,第9位~第12位為發票種類代碼。
發票號碼采用號碼機印刷,號碼機采用哥特字體。手工票、定額票、電腦票號碼機的規格為:字高3.34mm,字寬1.86mm,字筆道0.34mm,字間距0.99mm,號碼總長21.81mm。卷式發票號碼機規格為:字高3 mm ,字寬1.66mm ,字筆道0.32mm,字間距1.19mm ,號碼總長21.61mm。發票號碼采用噴墨方式印刷的,按照號碼機印刷的規格噴印。分類代碼印制規格應與發票號碼壹致。
法律依據
《票據管理實施辦法》
第十六條 票據法所稱“本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規定的身份證件上的姓名。
第十七條 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票據法和本辦法規定的,票據無效;背書人、承兌人、保證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票據法和本辦法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是不影響票據上其他簽章的效力。
第十八條 票據法所稱“代理付款人”,是指根據付款人的委托,代其支付票據金額的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農村信用合作社。
第十九條 票據法規定可以辦理掛失止付的票據喪失的,失票人可以依照票據法的規定及時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掛失止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