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人均純收入低於貧困標準(00年不變價格2065438+2300元)。
2.年人均純收入=工資性收入+生產經營性收入+財產性凈收入+轉移性收入-生產經營性支出。
3.住房:實際居住在C、D級危房且無力改造。
4.醫療:因病致貧,成員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5.學歷:適齡家庭成員因貧輟學,或家庭因學致貧。
貧困戶認定範圍:有脫貧任務的縣(市、區)農村戶口常住人口。
擴展數據:
對貧困農戶的優惠政策:
第壹,農村低保
2017以來,各地陸續出臺相關政策,提高了農村低保額度,實現了分類投保。按照申請人家庭年人均純收入與保障標準的差額計算。
第二,農村醫療保障
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重疾、慢性病進行及時有效治療,進壹步擴大醫療貧困戶數量,大幅減輕貧困戶個人醫療費用負擔,健康扶貧,改善因病返貧狀況。
三、農村危房改造補貼
按照規定,只要是在農村危房改造範圍內的,都可以享受農村危房改造補貼,金額根據家庭困難程度從2000到2萬元不等。
第四,光伏扶貧
所謂光伏扶貧,就是在農民居住的房屋和農業大棚的屋頂鋪設太陽能電池板,讓農民自己用電,多余的電賣給國家電網。賣給國家電網的部分就是扶貧補貼。
五、貧困戶免費職業培訓扶貧
為貧困家庭子女和未進入高等教育的初高中畢業生組織免費職業培訓,使具備壹定創業條件或已創業的貧困家庭勞動力有機會接受壹次創業培訓。
六、易地搬遷脫貧
所謂易地搬遷脫貧,是指將居住在缺乏生存條件地區的貧困群眾搬遷到其他地區,通過改善安置區生產生活條件、調整經濟結構、拓展增收渠道等方式,幫助搬遷群眾逐步脫貧致富。
從而確保有勞動能力的貧困家庭獲得後續發展、就業轉移渠道和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實現搬遷人口能遷出、留得住、能脫貧。
昭通市人民政府-貧困村和貧困戶的認定標準和申報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