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填寫納稅人識別號或統壹社會信用代碼屬於異常開票情況,稅務機關會對這種行為進行實時監控,及時發現和處理非法開票行為。
普通票的作用:
1,作為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通用票證是記錄公司日常經營支出和財務收支的法律憑證,也是審計機關和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
2.保障消費者權益。普通票可用於公務報銷、消費維權、三包服務。
3.扣除企業所得稅。普通票可以作為成本票和費用票抵扣企業所得稅。對於盈利的公司,收到的普通票可以抵扣相應的稅款。
4.法律文件。普通票證是購買商品和接受應稅服務的合法憑證。對於普通納稅人來說,普通票和專用發票在反映銷售收入和稅收方面是壹樣的,只是普通票不具備專用發票的扣稅功能。
5.簡化核算。普通票的標準化起到了減輕企業核算工作量、簡化核算的作用。
綜上所述,納稅人識別號是稅務局為管理納稅人而設置的唯壹識別代碼,通常簡稱為“稅號”。納稅人識別號是納稅人進行內外數據信息交換和共享的唯壹認證方式,是企事業單位稅務登記證上的壹系列數字代碼,由稅務機關統壹發放和管理。企事業單位在稅務機關完成登記後獲取納稅人識別號,再通過工商、交通、人民銀行等機構將納稅人識別號納入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系統,實現納稅人識別號與其他組織機構代碼的全面對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和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經營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付款方會給收款方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