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辦理流程的公告》,現將納稅人代開增值稅發票辦理流程(納稅人銷售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租賃的不動產除外)公告如下:
壹、辦理流程
(壹)在辦稅服務廳指定窗口:
1.提交開具增值稅發票納稅申報表(見附件);
2.自然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其他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加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二)在同壹窗口繳納相關稅款和領取發票。
擴展數據:
稅務機關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第七條增值稅納稅人申請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當填寫《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申報表》,連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的征收崗按照專用發票上註明的稅額申報繳納稅款,同時繳納專用發票工本費。
第八條征收崗收到《申報表》後,應審核以下事項:
(壹)是否屬於稅務機關管轄的增值稅納稅人;
(二)《申報表》上增值稅稅率填寫、稅額計算是否正確。
審核無誤後,征收崗應通過防偽稅控代開票征收子系統錄入申報表相關信息,按照申報表上註明的稅額征收稅款,開具完稅憑證,同時收取專用發票工本費,按照規定開具相關票證,並將相關稅收電子信息及時傳輸至開票崗。不使用防偽稅控開票征稅子系統前的紙質憑證臨時交付。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流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