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忘記了普通發票管理系統的初始密碼,您可以在登錄進行所需操作之前,請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幫助您將其更改為默認密碼。?
普通發票管理系統可以從稅務局網站下載。壹般情況下,普通發票管理系統是可以下載的。如果普通發票管理系統無法下載,應該是操作錯誤,可以在國稅網站的“下載”-“軟件下載”中找到。
密碼區由稅務局設置(第壹版84位或第二版108位),由買賣雙方的納稅人識別號、開票日期、金額、稅額、發票代碼、發票號由系統自動生成。當對方通過認證後,84位或108位密碼由稅局認證系統解密。
擴展數據;
1.買方根據規定索要發票。
2、所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等經營活動中支付貨款時,都應向收款人索取發票。索要發票時請註意以下幾點:
(1)買受人向對方索要發票時,不得要求對方變更貨物或者應稅服務的名稱,也不得要求對方變更價格稅額;
(2)買方只能從業務發生地的賣方取得發票,不得虛開發票或代開發票;
(3)買方取得發票後,如發現不符合開具條件,有權要求對方重新開具。
3.納稅人必須開具或取得電子商務發票。
4.發票應該壹次填好。無論每張票有多少份,都必須將所有份數放在壹起,壹次性復印或打印,確保每份填寫的內容和金額壹致。嚴禁開具“大頭小尾”發票。
5.發票不得跨省、市、自治區使用。發票僅由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采購單位和個人開具。未經批準,發票領購單位不得跨規定地區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禁止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進出境。
6.發票應加蓋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
7.發票開具後,銷售退貨需要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發票原件並註明“作廢”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銷售折扣時,應在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後,開具新發票。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發票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