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發票通常不具備抵稅功能,只有增值稅專用發票才能用於抵扣進項稅;2、但是,某些特定類型的普通發票,如農產品收購、銷售的普通發票,以及通行費和旅客運輸的普通發票,可以用於抵扣相關稅款;3、小規模納稅人只能使用普通發票,而壹般納稅人則可以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來抵扣稅款;4、個人無法直接開具發票,但可以通過稅務局代開,代開發票前需繳納相應稅款。
普通發票的作用:
1、證明交易行為:普通發票是買賣雙方交易行為的憑證,可以證明交易的發生;
2、財務管理:企業在進行財務管理時,普通發票是記錄收入和支出的重要依據;
3、消費記錄:對於消費者而言,普通發票是購買商品或服務的記錄,有助於日後的售後服務;
4、法律效力:在法律糾紛中,普通發票可以作為交易證明的壹部分,具有壹定的法律效力;
5、統計分析:政府部門和企業可以通過普通發票的開具情況,進行市場交易額的統計和分析。
綜上所述,雖然普通發票通常無法用於抵稅,但在特定情況下,如農產品收購銷售及通行費和旅客運輸等,普通發票可以抵扣稅款;同時,小規模納稅人限於使用普通發票,而壹般納稅人可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個人則需通過稅務局代開發票來繳納稅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壹般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適用壹般計稅方法計稅。壹般納稅人提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壹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第十六條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第十八條壹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