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會計憑證。
2.根據收付憑證登記現金簿和存款日記賬。
3.根據會計憑證登記明細賬。
4、根據記賬憑證匯總,編制科目匯總表。
5.根據賬戶匯總表登記總賬。
6.期末根據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編制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支付業務流程控制要求
1.付款申請經理(1)填寫付款申請單,註明付款的用途、金額、預算、付款方式;
(2)附上相關附件:平面圖、發票、收款單據等。需要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批準的事項,必須附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決議;
(3)申請由管理部門管理人員辦理;
(4)3000元以上的現金支付,提前壹天通知財務部。
2.付款審批申請部門
主管(1)核實付款的真實性,對付款金額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見;
(2)有塗改現象的發票壹律不予審核;
(3)拒絕審核不真實的支付項目。
審批人(1)在自己的審批權限範圍內進行審批;
(2)超出審批權限的支付項目,應移交上壹級審批人審批;
(3)有塗改現象的發票壹律不予認可;
(四)拒絕批準不符合條件的付款。
3.支付審核制單人(1)檢查支付申請的審批範圍和權限是否符合規定;
(2)檢查原始憑證包括日期、收款人名稱、稅務監制章、經濟內容等要素是否齊全;
(3)手續及相關文件是否齊全;
(4)金額計算是否準確;
(5)支付方式是否合適。1000元以上的單位付款采用銀行結算方式支付;
(6)收款人是否合適。收款人名稱是否與合同和發票壹致。
審計師(1)檢查開票人的賬務處理是否正確;
(2)復核編制人審核的內容;
(3)付款方是否與發票壹致;
(4)審核完畢後,直接交收銀員付款。
4.與付款出納(1)聯系,復核表格中的付款憑證:
①付款憑證的所有手續是否齊全;
②付款憑證金額與附件金額是否壹致。
③付款單位是否與發票壹致;
(2)出納不能保留所有預留的銀行印鑒;
(3)現金支付被他人重復計算或至少兩次;簽發的銀行匯票被他人復核;
(4)非出納人員不得接觸庫存現金和空白票據;
(5)付款後,在付款憑證及其附件上加蓋“已付”字樣。
5、檢查主管會計
(1)用現金和銀行存款賬戶核對總賬;
(2)總賬與明細賬相反;
(3)編制銀行存款對賬表,核實未結清賬款,督促經辦人在10天內處理;
(4)定期與銀行核對余額和金額;
(5)每月不定期提取現金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