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方法:
1、個人獨資、合夥企業核定征收實行核定行業應稅所得率的辦法,按年核定、按月繳納.定率征收即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是指納稅人在其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支出能夠正常核算,或根據其生產經營要素能夠測算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支出額的情況下,主管稅務機關參照同行業、同規模企業的壹般盈利情況,根據納稅人的實際生產經營狀況,按照壹定的程序方法,按照應稅所得率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方法;
2、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方式的,納稅人經營多業的,無論其經營項目是否單獨核算,均應按其主營項目確定應稅所得率。
綜上所述,企業個人所得稅公式是根據應納稅所得額、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來計算個人所得稅的表達式。具體的計算結果需要根據個人的具體情況和適用的稅率來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