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股東按照應得紅利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
2、從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紅可以減半繳納征稅;
3、外國人取得的紅利無論是否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繳稅;
4、居民企業從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分紅收益為免交稅收;
5、境外非居民企業股東從中國居民企業取得2008年及以後的股息,按1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利潤是指企業在壹定時期內生產經營的財務成果,等於銷售產品的總收益與生產商品的總成本兩者之間的差額。包括營業利潤、投資收益和營業外收支凈額。是指存在著利息的情況下產業利潤和商業利潤的總稱,在數量上就是平均利潤和利息的差額。企業銷售產品取得的貨幣收入,在支付各項費用和扣除銷售稅金後,即為企業利潤。企業利潤應按規定繳納所得稅,此後對稅後利潤進行合理分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