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資包括投資方和被投資方
2、投資方企業所得稅包括:
(1)投資時企業所得稅
對外投資如果使用的是非貨幣性的資產,需要按公允價值計算收益後,納入投資方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在匯算清繳時繳納企業所得稅。
如果適用非貨幣資產投資優惠,按5年攤銷此部分所得,第壹年調整減少,後四年調整增加。
如果符合重組的條件,對外投資可以暫不繳納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填寫相應表格,交易多方均同意且12個月不改變重組資產的實質經營活動,具體見財稅2009年59號文件及相關文件規定。
(2)股權轉讓時的所得稅
股權對外轉讓,壹般根據協議價與成本(計稅基礎)的差額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
(3)持有期取得分紅的企業所得稅
持有期間,取得被投資企業的分紅,持有期超12個月的,免征企業所得稅,填寫免征企業所得稅的申報表,在匯算清繳和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調整減少應納稅所得額
會計計算的股權損益調整,企業所得稅是不認可的,匯算清繳時與存貨跌價準備類似進行調整
2、被投資企業
(1)接受投資時的企業所得稅
接受投資時壹般不涉及企業所得稅。
(2)接受投資後經營期的企業所得稅
按壹般企業所得稅處理進行匯算清繳,繳納企業所得稅後的利潤可以分配(分紅),分紅時僅個人股東涉及個人所得稅,公司股東不涉及稅收。
(3)退資時企業所得稅
包括清算企業所得稅和減少註冊資本的企業所得稅
清算與題主的題目無關不再此處說明了。
減少註冊資本,減少的如果涉及非貨幣資產,需要按非貨幣資產轉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後繳納企業所得稅。
3、以上僅簡要說明,涉及具體的事項需要查閱稅收和財會文件及稅務機關的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