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務機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證件。例如,登記證正、副本和稅務登記表等;
2、納稅人註銷登記的有關證明文件;
3、其他材料。
壹、企業稅務註銷需要哪些資料
根據相關規定已實行五證合壹登記模式的企業辦理註銷登記,須先向稅務主管機關申報清稅,填寫清稅申報表。稅務機關確認納稅人結清所有稅務事項後,向納稅人出具清稅證明,提示其憑清稅證明辦理工商登記註銷。也就是說,“五證合壹”變更後,納稅人辦理註銷事宜時也不需要提供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此外,辦理稅務註銷還應需要下列材料:
(壹)發票:所有未使用的空白發票需要在辦理業務前壹天作廢。
(二)報稅:在辦理業務當天進行稅控盤抄報。
(三)三方協議:國稅大廳填寫“終止實時繳稅協議申請表”,之後到開戶銀行終止三方協議。
(四)申報:當月增值稅報表、當季所得稅報表、當季財務報表、當年所得稅報表、當年財務報表、清算所得稅申報。
(五)提供資料:地稅註銷證明、未使用的發票、股東會決議、稅控設備、公章及法人章(用於填制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
企業稅務註銷
二、公司稅務註銷的流程
司稅務註銷的流程:
(壹)對於國地稅***管戶,納稅人壹般須先辦理國稅註銷登記後,再到地稅辦理註銷稅務登記。
(二)納稅人填寫註銷稅務登記申請表,並到主管區局申請清繳發票和清繳稅款。
(三)納稅人辦理完清繳發票和清繳稅款後持註銷稅務登記申請表前往主管區局或主管稅務所的綜合服務窗口申請辦理註銷登記。
(四)稅務人員錄入註銷稅務登記受理信息,並向納稅人發放受理回執。
(五)主管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實施註銷稅務稽查(核準)
(六)納稅人憑主管稅務機關實施註銷稅務稽查(核準)後加蓋同意註銷意見的註銷稅務登記申請表、原註銷受理回執及稅務登記證到主管區局或主管稅務所的綜合服務窗口辦理註銷核準手續。
(七)稅務人員的受理納稅人的註銷核準申請後,收回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證件正、副本並為納稅人開具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法律依據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納稅人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其變更登記的內容與工商登記內容無關的,應當自稅務登記內容實際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到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壹)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文件;
(二)稅務機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證件(登記證正、副本和稅務登記表等);
(三)其他有關資料。
第十九條
納稅人提交的有關變更登記的證件、資料齊全的,應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變更表,符合規定的,稅務機關應當日辦理;不符合規定的,稅務機關應通知其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