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依據附表壹填寫,填寫附表壹時,要把握兩個重點:
壹是要正確確認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由於清算結束後,清算企業將不存在任何資產,應確認全部清算財產的處置損益。因此,資產真正變賣的應填寫交易價格,作為剩余財產分配給股東的應填寫可變現價值。
二是應正確確認資產的計稅基礎。資產的計稅基礎是指企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自應納稅所得額中抵扣的金額,資產的計稅基礎不壹定等於賬面價值,比如交易性金融資產期末應以公允價值計量反映其賬面價值,而其計稅基礎卻保持不變,即按取得時實際支付的歷史成本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