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壹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視力、血壓等項目有疑義的,可當場進行復查,得出結論後不再對這些項目進行復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 (試行)》執行的體檢,均不進行復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