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包方,以其收到的全部價款減去付給分包方的價款後的余額為依據計算營業稅。
其中分包方的營業稅是由總包方代扣找交的。
舉個例子吧,壹項工程總價為100萬,由A總包,A分給B 80萬,B又分給C 60萬,假設適用5% 的營業稅率。
則A***要交營業稅:
100萬×5%=5萬元
這其中有代扣代繳B 4萬元(80萬×5%),實際付給B 76元就行了。
同理,B實際付給C 57萬元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