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本地工人:要交個人所得稅。
起征點:根據澳門職業稅條例,壹般納稅人年收入達到7萬澳門元,特殊納稅人(65歲以上或殘疾程度超過60%的人)年收入達到9.8萬澳門元,就要征收職業稅。
也就是說,職業稅的應納稅額是個人年收入減去7萬或9.8萬澳門元後的余額。
澳門的外國(外籍)工人: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而內地的勞務公司會向外籍勞工收取每月300-400元的勞務費,由有資格辦理勞務簽證的勞務公司收取。
擴展數據
1,職業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的實際工作收入扣除免征額後的余額。
勞動所得包括工資、薪金、獎金、股息、補貼、獎金等。無論是經常性收入還是額外收入,直接收入還是意見收入,貨幣收入還是實物收入,都屬於征稅範圍。
2.免征額為澳門幣4.08萬,職業稅采用六級超額累進稅率,最低壹級為10%,最高壹級為15%。
免稅項目包括:政府公務員和神職人員的收入;年滿60歲的學徒和臨時工的收入;醫療補貼、家庭津貼、養老金、撫恤金等。
香港和澳門不用向國家納稅。
國家對香港、澳門實行壹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中央政府負責香港、澳門的國防和外交。香港基本法第七條和澳門基本法第七條規定,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土地和自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兩個特別行政區政府管理、使用、開發、出租或批給個人、法人或組織使用或開發,其全部收入由兩個特別行政區政府支配。